【停車位如何分辨?法定車位、增設車位、還是獎勵車位?】買房小知識│房仲夫妻日常

前言

還記得剛入行的時候每每接委託常常會遇到車位種類的問題,對於停車位在大公小公還是法定車位獎勵車位增設車位很難分辨,剛入行求知慾極高的我對於車位買賣的種類很好奇!為什麼有些社區的車位可以獨立買賣?賣給非當棟住戶,有獨立權狀,有些卻合併於權狀內,只能同棟住戶買賣!隨著時間做的越久,接觸的案子多,成交的物件多,終於了解,這些當初的疑問也變成自己稀鬆平常的小常識,但我相信很多人跟當初的我一樣,不是很了解到底為什麼一樣是社區大樓,車位買賣方式卻有差別,讓我們一起來了解看看吧!

記得是108年左右,位於大同區民權西路122號,有一個社區”MAYA湄雅之旅”,當時我接了一間7樓的委託,那時候的成交量很萎靡,市場也是相當的不好,這份委託光是停車位就搞了三天,這邊的停車位是轉盤式,車子進去人出來車子自動去停,屋主給的車位編號是7號,但是使照的車位編號卻不是7號,照成公司無法出件,後來問了維修廠商,原來每隔一季他們的編號就會變動,但鑰匙不會變,確定是當時的編號同一個車位,才順利出件,最後還是順利的把這間成交掉,卻讓我留下深刻的印象。


停車位區分這三種
法定停車位:「無獨立權狀,無法單獨買賣,要隨主建物移轉,買車位要連同房子一同買賣」
增設停車位:運用靈活度最高,在構造及使用上與法定停車位區隔,有獨立權狀,可以單獨買賣、設定,可賣給社區外民眾。
獎勵停車位:有獨立權狀可自買賣,但除購買人有使用權外,其餘民眾也有使用權利。

法定車位

有產權,沒有獨立權狀、不得與建築分開買賣,且買賣對象僅限定同棟大樓住戶。

法定停車位權狀含在共有部份(公設)

現在大部份新建案中古屋車位都是法定車位,包含在公設裡面,通常法定車位都沒有獨立權狀,
其中也是有例外:看過有些比較特殊的建案,車位是法定車位但很特別的是它可以獨立買賣也是登記在公設
因當時建商把車位坪數,掛在共同持分的警衛室下,所有的車位都可以獨立買賣給社區外的人,買的人會同時持有警衛室的一小塊共同持分,如果有住戶檢舉,不管是不是該歸還住戶公設空間,不管結果勝還是敗還是會有罰鍰問題喔!
這些灰色地帶,還是老話一句,有疑慮無法改變現狀問題就不要買。

獎勵車位

獎勵停車位是專有部分,有獨立產權,可自由處分及收益

獎勵車位顧名思義就是要獎勵~(其實就是給建商的容積),獎勵停車位一直有爭議存在,最大的受惠者就是建商
規劃的車位可以賣個上百萬給住戶,甚至利用抵押的方式向銀行申請周轉。至於受害者,則屬大樓買車位的住戶,花了錢卻不一定有使用權。
【政府鼓勵建商多釋出建物空間提供”公眾”使用,解決”公共”停車位空間不足的問題換取增加樓地板面積等為鼓勵條件。】
雖然政府是在解決停車問題,處進都市發展,法規也是說獎勵停車空間之所有權人必須提供給「公眾」使用,還必須負擔管理費用,產權移轉時也必須明確告知承接戶。

但在實務上,獎勵車位可以單獨買賣也可以外租,而法定車位只能隨建物轉移或局限於同社區買賣,獎勵車位的社區若不開放外停,沒事幾乎不會有非住戶會開進社區停,幾乎都是變成個別戶使用了。雖然現在已無此獎勵措施,但中古屋市場買賣,民眾還是可能會碰到獎勵車位。

獎勵車位一直以來爭議巨大如下,社區落成後,卻沒將停車位對外開放,提供大眾使用。

另外我們時常看到一些房市新聞,【XXX社區民眾檢舉,不得增設….大廳需開放…限期改善…】,就是上圖的”非停車使用”,若實際使用與使用執照不同,危及逃生安全,屬違規使用,被檢舉或查獲必須拆除恢復原狀…
實務上現在許多住宅完工後,使用執照核准用途是車位,建商把獎勵車位「二次施工」使得停車空間在交屋後卻變成公共設施,、原本應是開放空間的區域卻蓋成密閉式的社區大廳、KTV、閱覽室…這些在看房的時候都可以多注意多問問,免得開心地買房反而變成糾紛。

增設停車位

在法定停車位之外由建商自行增設的停車位

最受歡迎的停車位,能組成獨立買賣的條件,此種停車位之產權登記得以「公共設施」或「獨立權狀」方式登記,擁有自己社區獨立的停車空間,其條件能有 (1.)獨立區域、(2)自己的出入口,不跟其它法定車位”共用”,就可以用「主建物方式」登記,具有「獨立產權與獨立權狀」。


總結

不管要單買獨立車位,或買房公設裡的法定車位,在選擇車位應注意幾點:
1.先確認停車位種類,看看能否接受,是坡道平面還是機械還是輪轉車位還是坡機還是機械機械
2.確定權利範圍,車位編號是否一制,是有使用權?還是有所有權?
3.停車位是法定、獎勵、還是增設停車位?
4.停車位登記如不是法定車位可否移轉,有無獨立權狀?

在買房的時候可以注意一下自己買到的車位屬於哪一種,尤其是家庭成員中對於車輛的需求不大沒有開車,如果車位可以獨立買賣,可以賣給社區以外的人,那麼空出來的車位在買賣上就有更多客戶可以選擇,我們也遇過很多台北市買房的客戶就是不要車位,因為在台北市,他們大部份還是依賴大眾運輸工具沒有開車,但是大部分的社區車位都是併在公設權狀裡的法定車位,所以也不能說不買就不買,除非屋主在同社區有其它戶可以登記移轉,如果你也有這種問題,常聽到的解決方案有兩種(1.)租人用租金去付貸款,(2)成交後再轉賣給同棟住戶,大家買房時幾乎不會在意車位是法定車位還是獎勵車位還是增設車位,大家開口的第一個問題都是:車位是坡道平面還是機械?買賣車位種類也是一門學問,一般三房的買方會想要帶一個車位,如果你剛好是大坪數又不需要車位,可能也是要考慮一下未來賣房時是不是會因為沒有車位這件事情而變成一個買方在意的點,但這又是另一個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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